关于印发《兵团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 信息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编辑: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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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兵团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根据《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任务分工方案》(全国计量联办〔2022〕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定,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兵团第八次党代会和兵团党委八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提升计量能力、服务兵团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补齐短板、缩小差距、打牢基础、做好服务”为导向,以健全和完善计量标准体系为主线,坚持“创新突破、改革引领、需求牵引、供给提升、政府统筹、市场驱动、协同融合、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夯实兵团计量技术基础、优化计量服务、强化计量监管效能,为推动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和计量监管水平显著提升,保障职工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平稳运行的作用更加突出。

——计量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在计量标准建设、检定机构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区域协作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提高计量基础能力。

——计量服务保障效能持续加强。计量服务能力逐步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等领域计量保障能力持续加强。

——计量监督管理能力逐步提升。健全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模式,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强化民生计量保障监管,完善计量监管链条,规范计量服务市场秩序。计量活动和行为规范有序,计量治理效能更加彰显,社会各方计量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到2035年,建立满足兵团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文明需求的计量标准体系,重点领域计量技术取得突破,民生计量得到充分保障,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大幅增强,现代计量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计量工作在服务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地位和作用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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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计量技术应用,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三)服务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满足现代棉花产业发展的计量需求为目标,主要植棉师市建立一批包括非自动衡器检定装置(非自行指示秤、模拟指示秤、数字指示秤、电子汽车衡)、天平检定装置(电子天平、盘架天平、机械天平)、原棉水分测定仪检定装置、谷物容量器检定装置等在内的棉花产业相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探索构建棉花产业计量技术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服务模式,为棉花种植、采收、加工、存储、纺织、贸易等提供全链条计量服务。(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兵团农垦科学院,各师市)

(四)服务兵团现代制造业发展。面向兵团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战略的计量需求,积极为兵团产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和工业强基建设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持续提升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数字经济、生物制药、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的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建立若干急需的计量标准,促进纺织服装、金属冶炼和加工业延伸产业链、化学工业向精细化方向发展,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品多样化。(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国资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师市)

(五)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加强碳排放监测系统计量标准建设,加大能源资源、环境和碳计量数据分析和利用,引导企业在生产活动中通过科学、合理、高效的能源消费结构调整,降低碳排放量。强化能源计量管理,持续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实现重点用能单位全部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统计局,各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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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推进医疗健康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围绕健康食品、医药和医疗器械、疫病防控、诊断试剂、养生养老、医疗康复等开展计量测试技术服务。强化地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的计量保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计量能力。加强公共安全领域计量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交通安全、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等领域计量测试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各师市)

三、严格计量监督管理,提升计量监管能力

(七)加强计量制度建设与实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校准、产业计量、计量数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兵团产业分布及发展实际需要,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推广应用实施等工作。完善计量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范量值和单位的使用,完善计量比对工作机制,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责任,强化计量风险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各师市)

(八)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民生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气)站、餐饮企业、商店、眼镜制配场所的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加油(气)机、数字指示秤、验光仪器(焦度计、验光镜片箱、验光仪、角膜曲率计)、体温计(玻璃体温计、医用电子体温计、耳温计)、血压计(无创自动血压计)、心电图仪、脑电图仪、多参数监护仪等与职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加大对衡器、原棉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等涉农计量器具和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管和保障力度,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学校、医院、社区、养老院、连队延伸。(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各师市)

(九)推动诚信计量示范创建。加快构建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行政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体系。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建立完善诚信计量信息公开和诚信计量承诺公示机制,通过计量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收集,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加大监管频次,将计量信用监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各师市)

(十)创新计量监管模式。建立完善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监管制度,积极探索推广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手段的非现场计量监管模式,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智能计量管理系统,探索建立智能计量器具实时监控、失准更换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各师市

(十一)严格规范计量行政执法。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快速查处民生计量投诉举报。加强计量执法协作,依法依规加大办案力度,做好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规范计量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兵团法院、检察院,各师市

(十二)推动计量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授权等形式,鼓励各类计量技术机构参与计量相关工作,构建开放、多元的计量格局。推动计量校准、计量测试、产业计量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的计量需求。强化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所属实验室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用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性要求,确保科研成果有效和测试结果可信。(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兵团农垦科学院,各师市)

四、加强计量基础建设,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十三)推进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逐步建立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稳定准确的计量标准体系。在兵团层面加快推进各类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在重点领域新建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在师市层面根据区域发展需要建立强制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充分利用社会各方计量资源,建立非强制检定计量标准。在企业层面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加强计量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内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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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加强现有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八师石河子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具备条件的师市计量机构建设计量标准,逐步保障本师市计量监管需求;落实好兵团市场监管局与西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发挥其技术优势,扶持发展壮大兵团计量技术机构;指导计量检定能力薄弱的师市积极与对口援疆省市、相邻地州和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协作,充分发挥其计量技术机构技术优势,逐步保障辖区计量服务需求;鼓励具备条件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设计量标准,开展企业计量检定,弥补检定力量不足的弱项,提高计量器具检定率。(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各师市)

(十五)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以兵团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依托,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制定阶梯式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建设计量“传、帮、带”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提升兵团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立兵团计量人才库,培养计量标准考评员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推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职业教育学分等制度有效衔接。充分利用西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对口援疆省市计量机构优势资源,采取组织培训学习、挂职锻炼、脱岗进修等方式,提高计量管理与技术人员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师市)

(十六)提升企业计量能力和水平。引导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计量管理人员与计量器具。以兵团所辖各工业产业园区为试点,发挥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计量技术服务机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障能力。按照国家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有关普惠性政策规定,依法落实企业新购置计量器具所得税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等有关政策。(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各师市)

(十七)推动计量交流合作。深化兵地计量战略合作机制,实现跨行业、跨地域、跨领域的技术交流与需求对接,打造区域资源互补、市场信息互通、标准体系互认、市场发展互融、监管执法互联的合作模式。切实用好对口援疆优势,主动争取对口省市计量技术指导帮扶、项目援建,缩小区域计量发展差距,推动兵团计量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各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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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充分认识计量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导性作用,将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各师市要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发展重点,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意见各项任务落实,对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加强统筹推进,确保任务完成。(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师市)

(十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将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预算。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予以支持,根据计量工作实际,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标准溯源、设备购置、强制检定、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公益性计量工作予以必要的保障。(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师市)

(二十)加强计量文化建设。创新计量文化表现形式,结合世界计量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市场监管科技周等活动,面向职工群众、面向社会普及计量知识、宣传计量文化。组织开展计量科技知识、计量文化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计量的认识和关注。开展计量线上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提升职工群众科学素质,推动计量宣传工作日常化、大众化、通俗化,积极培育以“科学公正、精益求精、求实奉献、勇创一流”为核心内容的新时代计量精神。(责任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师市)

(二十一)狠抓工作落实。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本实施意见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研究解决落实中的问题。兵团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每年开展总结评估,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督促各师市、各单位工作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师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2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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